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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以科学发展观决策热力销售价格
时间:2008-11-07     

 

以人为本 服务民生

物价局以科学发展观决策热力销售价格

 

今年冬季供热来临之际,由于煤价大幅上涨,水电价格上调等因素,供热价格出现突出矛盾。怀来县物价局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供热价格做为事关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头等大事来抓,本着既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又兼顾经营者利益的原则,认真做好热力销售价格的调研、听证和报批等环节的工作,使新出台的热力销售价格既适应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又解决了供热企业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了供热价格矛盾,确保居民度过一个祥和、温暖的冬天。

一是进行深入细致调研,准确核定供热成本。从9月份开始,物价局积极组织人员从煤炭市场价格、经营运输,到供热企业各个生产环节逐一进行成本调研、核实,掌握了供热企业实际成本的第一手资料,为做好热力销售价格的调整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是严格价格听证程序,广泛听取代表建议。按照社区、企业、单位层层推荐的办法,分别在嘉馨园、富达园、怡兴家园、八宝山煤矿住宅小区、衬衫厂住宅楼等社区选出业主委员会、老干部、退休职工、下岗职工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听证代表22名,使听证代表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并在听证会10日前将听证会材料发送各位代表。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就热力企业申请提价的理由陈述,物价部门的供热成本审核结论及供热销售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广泛论证。一致认为,由于煤水电等涨价因素,调整热力销售价格势在必行。考虑到我县居民承受能力,提出了涨价幅度不宜过大和要采取多种措施,疏导供热价格矛盾建议。

三是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科学决策热力价格。听证会后,物价局及时将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向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指示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和我县具体情况,本着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和财政补一部分,供热企业消化一部分和居民少出一部分的三方共担的原则,科学决策,合理调整我县热力销售价格。最终我县热力销售基准价格确定为7.12/m2月,居民热力销售价格由4.43/m2调整为5.90/m2月,商户(底商)热力销售价格为8.54/m2月,县财政对2008年供热企业供居民用热,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2,继续对低保户和特困户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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